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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组织在行动,这个典型案例受《今日说法》关注!

发布时间:2025-04-18 16:26:27
来源:四川省乐山市妇联

4月16日

央视综合频道(CCTV-1)

《今日说法》栏目播出

《被烧伤的姐妹》

用近28分钟的时长

聚焦省市区检察机关

与妇联、妇儿基金会

等单位三级联动

依法对乐山市沙湾区2名被烧伤姐妹

开展综合救助的

高质效履职情况

↓↓↓

据了解,该案例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办案始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推动形成多层级联动的未成年人救助快速响应机制,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机衔接,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涉民生典型案例,被省人民检察院、省妇联评为保障妇女权益典型案例。

案例详情


基本案情

被救助人李某甲,女,2014年6月出生;被救助人李某乙,女,2017年12月出生。系周某某过失致人重伤案被害人。

2020年3月19日,周某某在锯断自家门前的绿化树后,为避免树桩再发新芽,将含有甲醇成分的“汽车清洁动力剂”倒在树桩上点燃,欲将树桩彻底烧死。火苗引爆了旁边装有“汽车清洁动力剂”的塑料瓶,火焰瞬间烧到旁观的李某甲、李某乙等人身上。周某某扑灭火苗后将伤者送至医院抢救。经鉴定,李某甲胸腹部、右肘、双下肢烧伤属重伤二级,李某乙烧伤致重度容貌毁损属重伤一级、其全身瘢痕属重伤二级、烧伤致左手功能丧失属轻伤一级、呼吸道吸入性损伤属轻伤二级。2023年5月31日,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本案提起公诉。2023年9月14日,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以周某某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联动救助

李某甲、李某乙二人伤情严重,前期医疗花费140余万元,后续仍有高额康复治疗费用,其家庭无力承担,父母情绪极不稳定。案发后,沙湾区人民检察院、区妇联第一时间到达案发地,了解情况后报至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妇联。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妇联密切沟通,跟进开展司法救助、综合帮扶工作。

省市区三级妇联将两名被害女童及其母亲吴某某,作为重点人群进行关注和救助。乐山市妇联高度重视,立即向四川省妇联、四川省妇儿基金会争取到2.1万元救助金;积极协调民政、教育、关工委、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多次上门关心慰问,及时协调乐山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专业心理健康专家上门开展心理健康指导服务。

在开展救助工作时,乐山市妇联深感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面对因为发生意外致伤致残的贫困妇女儿童及家庭无法支付医疗费用的困境,为此市妇联依托腾讯公益网络平台,创新打造了妇联系统的“嘉帼情怀嘉幼成长”公益品牌,发起了99公益日乐捐公益项目,积极联系乐山市商业银行等爱心企业为被害女童筹集善款11万元。

在省市区检察机关与妇联、妇儿基金会等单位联动及众多爱心人士的帮助下,两名被救助人的医疗费难题基本得到解决。目前,被救助人已正常上学,心理状态平稳,家庭生活逐渐步入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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