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山东省妇联系统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会议精神,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促进平安枣庄建设,10月16日下午,山东省枣庄市委政法委、市妇联联合召开全市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推进会。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鲁海燕,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史鑫出席会议并讲话,滕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孔祥东作滕州市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情况介绍,会议由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孔娜主持。
鲁海燕总结了近年来枣庄市妇联系统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当前面临的形势,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她指出,要加强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机制。要注重关口前移,强化源头预防,深化“建设法治枣庄·巾帼在行动”“巾帼普法乡村行”、“法律明白人”培养、“幸福护航”系列活动。要开展精准排查,做到及时报告,持续开展集中排查和日常走访,摸清重点妇女和家庭底数,做到手上有账、心中有数。要聚力多元化解,提升解纷质效,加大与诉讼调解、治安调解、人民调解等协作力度,提升婚调服务规范化水平。要跟进关爱帮扶,倾力纾困解难,扎实开展“巾帼暖人心”专项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妇联“娘家人”的温暖送到妇女群众身边。
史鑫在讲话中指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是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认识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应对社会矛盾领域面临的新风险新挑战,要凝聚合力,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扎实开展入户走访摸排,全面收集、上报、处理群众反映的诉求问题,推动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妇联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持续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积极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枣庄贡献力量。
孔祥东介绍了滕州市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情况。近年来,滕州市始终把婚姻幸福、家庭和谐作为社会平安稳定的重要根基,注重发挥政法部门职能作用和妇联组织工作优势,秉持“善文化”理念,探索打造“三和”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模式,大力推行“三式”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法,创新推进“三个”升级调解婚姻家庭纠纷理念机制,积极构建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以家庭小平安促进社会大平安。
孔娜传达了山东省妇联系统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会议精神。
会上,下发了《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12338妇联维权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并对下步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枣庄市各区(市)委政法委、枣庄高新区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区(市)妇联主席、分管主席、权益部部长,镇(街)妇联主席参加会议。
下一步,枣庄市妇联将着力提升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不断完善婚调工作机制,健全婚调服务组织,壮大婚调服务队伍,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推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和妇女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枣庄、法治枣庄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