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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暨峄城区“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宣传活动举行

发布时间:2023-11-22 14:18:03
来源:枣庄市妇女联合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及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提升妇联系统干部、“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和维权能力,推动全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再上新台阶,11月21日,“反对家庭暴力 护航美好生活”枣庄市暨峄城区“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宣传暨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在峄城区坛山街道兴国社区举行。本次活动由枣庄市市委政法委、市妇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主办,峄城区委政法委、区妇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坛山街道党工委承办。

枣庄市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姜迎东,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鲁海燕,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传兴,市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朱述斌,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张鹏翔,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张爱国,峄城区委副书记宋俊峰,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孔娜出席会议。

峄城区委政法委、区妇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及坛山街道主要(分管)负责同志,区直部门妇委会主任,各镇(街)妇联主席,两新组织妇联主席,坛山街道村(社区)妇联主席及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志愿者、社区妇女代表等150余人参加活动。

姜迎东书记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作为“平安枣庄”建设和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要深化联动协作,不断延伸反家暴工作链条,畅通对权益受侵害妇女儿童案件的绿色通道,加大对家庭暴力施暴人的警示惩戒,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要注重源头预防,坚持关口前移,开展“阳光家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活动,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要强化宣传引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采取多媒介、多载体、全方位的普法模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枣庄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鲁海燕主持活动

峄城区委副书记宋俊峰致辞

家庭代表孙洋洋宣读“反对家庭暴力 护航美好生活”的倡议书。

为峄城区镇(街)妇联赠送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暴法》等宣传资料。

为家庭代表赠送了《习近平走进百姓家》。  

为峄城区“阳光家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授牌。

与会领导共同参加了现场普法宣传活动,并在“反对家庭暴力 护航美好生活”签名墙上签字。

现场,市、区多家单位组织维权志愿者,向群众发放《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普法宣传资料、宣传品,普及法律援助、禁毒防艾、反诈防骗等有关知识,并开展法律咨询、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强化了妇女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

随后,举办枣庄市暨峄城区“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孔娜讲话。培训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依法维权的责任扛在肩上,做实做细妇女儿童维权关爱工作。要坚持学以致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成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实际行动。要保持常态长效,将“法律明白人”培训作为提升妇联干部法治素养的重要载体,为推进平安枣庄建设贡献巾帼力量。

山东齐鲁(枣庄)律师事务所律师冯烨分别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进行了专题讲座,冯律师以生动的案例为现场妇女干部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受到大家的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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