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防治,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发布时间:2021-12-16 16:34 来源:《婚姻与家庭》杂志 作者/ 桂芳芳 谢睿
10月13日,广受关注的抚顺6岁女童受虐案终于宣判。以殴打、体罚、冻饿等方式,长期虐待6岁女儿的刘某彦及其男友陈某威,分别获刑3年、16年。很多网友留言:“判得太轻!”朴素的正义观下,重刑是解决恶性问题最天然、最直接的方式。群众对严惩的呼吁,也折射出虐童问题的严峻。
虐童事件发生,件件令人揪心
2019年11月,离婚近一年的刘某彦认识了陈某威,两人确立恋爱关系后,刘某彦带着女儿与陈某威同居。除了2020年1月前,女儿有时在生父处居住外,其余时间都和母亲及其男友在一起。
刘某彦的母亲、被害女童的姥姥表示,从来没想到活泼懂事的外孙女有一天竟然在亲妈的眼皮子底下被折磨得奄奄一息,而最初刘某彦还刻意隐瞒。得知外孙女住院,身患癌症的姥姥和多种疾病缠身的姥爷崩溃了:“医大二院重症监护室的大夫说了,如果晚来两天,孩子基本就没命了,白血球高、重度贫血、高烧39.6摄氏度……造孽啊!”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查明,被告人陈某威使用暴力手段多次故意伤害被害女童身体。刘某彦身为女童的法定监护人,虽曾带被害女童躲避陈某威施暴,但终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防范,而是放任陈某威伤害、虐待并时而参与其中。2020年5月中旬的一天,陈某威给孩子洗澡时,故意将水温反复调至最高和最低档位浇淋女童,直至伤口感染严重,被告人才将孩子送往医院救治。
经鉴定,女童总共16根肋骨骨折,20个骨折点,身体损伤程度为1处重伤、10处轻伤,且经鉴定构成多处伤残。目前,孩子还在恢复中,但是后续治疗将非常漫长,而且心理阴影将伴随她一生。
这样一起令人发指的恶性虐童案,却不是近年唯一的恶性虐童案件。恶性虐童案件频发的现实下,我们可以做些什么?法律又应该如何发挥作用?
复盘虐童案件,预防需要合力
回顾这起虐童案,我们不禁疑问:虐待为何得以持续数月?有没有可能可以让虐待行为更早被发现、被制止?
6岁的孩子,社会交集十分有限,依靠孩子自身去求助、曝光是不现实的。因此,与孩子紧密联系的社会主体,应该承担更多发现、制止、揭发的责任。
梳理案情,我们不难发现以下3个切入点:亲人、邻里、医院。
首先,孩子的母亲本身有很大问题。据报道,其男友陈某威有抢劫罪犯罪前科,也曾让刘某彦多次流产。从法院审理的结果来看,母亲刘某彦不是主动实施的虐待行为,而是在男友实施虐待后未能阻止,之后在某种情形下加入虐待。由此,不难看出刘某彦对男友的一再迁就、放任,在蛮横、跋扈的男友面前,她一再退让,又难以脱离这段关系。原本可以通过司法机关、社会团体、社区街道等渠道保护自己和孩子的母亲,却放任甚至加入了男友的暴行,这既是刘某彦对“母亲”身份的背叛,也体现出法律、社会对家庭中弱势方支持的不足。
从案情来看,除了孩子的母亲之外,还有几位关键的亲人—父亲、姥姥、姥爷、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自身患病,无力了解孩子情况;爷爷、奶奶则在公开报道中未曾出现。孩子的生父,似乎也只在司法系统介入后,才逐渐发声。据孩子的生父佟先生说,他自2020年1月把孩子送到了刘某彦家,“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虐待行为,也“无法理解”为什么刘某彦不予阻止。可是,近半年的时间里,为什么父亲也没有发现孩子的异常呢?这是否也体现出父亲对孩子探望、关照不足?
案件发生后,楼下邻居对媒体表示,一开始时,看到两人带女孩出门,女孩蹦蹦跳跳很正常,但是后来就发现不对劲儿:“我看她抱着小孩,小孩被纱巾蒙着,可能受伤了,半张脸肿着,我还心想是不是小孩受风了。”但这些异样,并没有引起邻居足够的重视。根据公开信息,孩子似乎未到义务教育年龄,也未送幼儿园。在此情况下,除了家人和偶尔看到孩子的邻居,再无其他人关心、发现孩子成长中出现的状况。直到孩子伤重就医,才让案情公之于众。而此时,孩子已经经受了近半年的残忍虐待。
回顾整起案件,我们不难发现,父母离异的学龄前儿童,特别是尚未托幼或入学的儿童,极容易成为被社会忽视的弱势群体。面对可能发生甚至已经发生的虐待行为,我们需要亲人、邻里、社区、学校、医院等多方主体提高注意,形成合力,共同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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