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隐瞒过去,这场婚姻还能继续吗?
发布时间:2013-02-04 15:14 来源:《婚姻与家庭》杂志 作者/ 王芳
看得见的妻子,看不透的过去。当她那不堪的往事撕咬着他们的婚姻时,他陷入迷局。
赛小美是公司出了名的美女,不仅人长得美,工作能力也十分了得,年纪轻轻就开上了宝马车、住上了海景房。
更让人羡慕的是,赛小美刚刚新婚的丈夫曹大伟是知名的网球运动员。就是这样一对金童玉女,登记结婚掐着手指头算不到20天的时间,赛小美就哭哭啼啼地出现在赵律师的律师事务所里。她想请赵律师代理他们的离婚官司。
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使得两个尚在蜜月中的夫妻反目成仇呢?故事还得从一年前说起……
宴会上爆出惊天秘密
赛小美和曹大伟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偶然相识,在四目相对的一刹那两人一见钟情。双方交往了近一年,就顺利地登记结婚了。
当丈夫曹大伟的队友们得知曹大伟娶了一个绝顶美艳的妻子,纷纷起哄让他请大家吃大餐。于是,夫妻俩精挑细选了一家高档酒店宴请曹大伟的队友们。
在宴会接近尾声的时候,已经退役经商的师兄大志跟曹大伟告别,曹大伟一直把大志送到了酒店大门外。临上车之前,大志一反常态,拍着曹大伟的肩膀欲言又止:“兄弟,有些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两人是多年的哥们儿,大志的表情变化让大伟很是疑惑。在大伟的追问下,大志说出了一个惊天秘密。他说赛小美曾经是自己客户包养的“二奶”,宝马车和海景房都是那个客户送的。
听大志说完这一切后,大伟犹遭晴天霹雳,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深受打击的大伟当晚喝得酩酊大醉,在众人的搀扶下踉踉跄跄地回了家。
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中午时分,看到赛小美关切的眼神,曹大伟没有了以往的幸福感,反而觉得很痛苦。好几次,曹大伟都想直接向小美问个究竟,但他一忍再忍,最终没有跟妻子摊牌。
万一是大志搞错了呢?为了自己的婚姻幸福,曹大伟决定不能光听大志的一面之词,而是暗中聘请了私家侦探调查赛小美的真实情况。
一周后,侦探给了曹大伟一叠厚厚的材料。侦探的叙述证实了大志的话,原来赛小美在大学期间确实被一个房地产商包养过。这件事在赛小美所在的大学校园里很快就传开了,一时间闹得满城风雨。半年后两人分手了,房地产商给赛小美买了宝马车和海景房。
当晚,大伟就跟赛小美摊牌了。赛小美向曹大伟承认了曾经被包养的事实,说自己也是有苦衷的,她跪求曹大伟的原谅。
但气愤的曹大伟根本不听她解释,直接收拾东西搬到了训练队的宿舍。
这个婚能离得成吗
就在曹大伟离家后的一个星期,小美接到了法院的起诉书,原来曹大伟竟然告到法院要离婚。拿到离婚起诉书的小美慌了神,赶紧马不停蹄地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赵律师。
“那你同意离婚吗?”赵律师问道。
“我坚决不离婚,其实我们本来很相爱的……赵律师求求您了,您一定要帮我想想办法,挽回我们的感情。我最近被这件事情折磨得吃不好、睡不下,胃病又犯了……”话还没有说完,赛小美就双眉一蹙,险些又要把早饭吐出来。
赵律师建议她先去看病,自己也好有时间仔细研究一下案件材料,约好第二天再见面详谈诉讼策略。
第二天见面后,赵律师随口询问小美的身体有无大碍,小美说:“没什么大事,医生说我怀孕了。在这当口怀孕,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什么?真的吗?这对你来说当然是好事。”赵律师兴奋地看着小美说,“这个婚看来是离不成了。”
小美不解地看着赵律师。
【法律点】女性孕期,丈夫能否主张离婚?
王芳释疑: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二天,赵律师早早来到法院,将小美怀孕的事实向法官说明,并提交了医院的诊断证明原件。
果不其然,法院采信了赵律师的意见,苦等开庭的曹大伟等来的是法院通知他撤诉的电话。
“撤诉,凭什么让我撤诉?”“我们只是建议你撤诉,如果你不撤诉的话,我们也会依法裁定驳回你的起诉。”听了法官的解释,看了小美的医院诊断证明,大伟只能听从法官建议撤回了离婚诉讼,这起离婚案就这样草草收场了。
得知妻子怀孕的消息后,大伟没有一丝喜悦,反而觉得很讽刺。这样一来,进一步证明了赛小美的确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自己一直都有避孕措施,孩子根本不可能是自己的,难不成是她跟别人生的?所以他更加打定主意,这个婚迟早要离,大不了等孩子出生后再说。
小美一直试图用孩子来挽救两人的感情,所以即使大伟对她不闻不问,她也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
由于大伟一直觉得孩子不是自己的,在整个孕期,他很少来看小美。孩子出生后,大伟也很少露面。孩子的所有花销全部由小美一人支付,已经辞职在家的小美不堪重负,于是又咨询了赵律师,能不能让大伟先给孩子支付抚养费。
“小美,现在大伟不承认孩子是他的,你得跟我说实话,孩子到底是谁的?”赵律师一脸认真地问。
“我敢对天发誓,孩子是大伟的!不信的话,可以去做亲子鉴定。”
“有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赵律师说。
【法律点】婚内妻子能够起诉要求丈夫给付抚养费吗?
王芳释疑:2011年我国新颁布实行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亲子鉴定确定孩子是夫妻两人的婚生子,那么作为亲生父亲,大伟是必须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
一场官司化解一段恩怨
虽然得到了赵律师的肯定,但小美不无担心地问:“钱虽然能要回来,但是我担心这样一闹,我们的感情也跟着完了!”
赵律师微笑着说:“恰恰相反,我估计这场诉讼说不定就是你们和好的奠基石!”接下来案件的进程果真验证了赵律师的这番话。
赵律师接受赛小美母子的委托,代理了这次婚内抚养费纠纷案件。不久案件开庭了,曹大伟在法庭上答辩主张孩子不是自己的,所以自己无义务承担抚养费。此时,赵律师提出如果曹大伟坚持否认孩子为亲生,那就做亲子鉴定。于是,法院宣布休庭,确定鉴定机构后,赵律师陪同大伟和孩子来到医院,按照程序做了唾液亲子鉴定。
半个月后,鉴定结果出来了,着实让曹大伟大跌眼镜,原来自己确系孩子的生物学父亲。
赵律师告诉曹大伟:“赛小美为了生下这个孩子,险些因为难产而丧命。”看着大伟吃惊的样子,赵律师又说:“另外,我还要告诉你,小美虽然曾经走过弯路,但你应该听听她的解释。当年小美也是事出有因,因为她的父亲当时重病急需用钱,恰巧房地产商又承诺可以救小美的父亲一命,抵挡不住诱惑的小美只能一错再错……”
听了赵律师的话,曹大伟悔恨不已。自己的心胸未免太过狭隘了,甚至都没有给妻子一个解释的机会。他恨自己不应该对孩子不闻不问,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再看到孩子可爱的样子,曹大伟深深尝到了初为人父的喜悦。他已经顾不得太多,无论夫妻感情能否弥合,孩子是无辜的。半个月后,法院根据鉴定结果,最终判决让曹大伟每个月支付孩子抚养费2000元。
已经顿悟的曹大伟,哪里还会等什么判决,拿到鉴定结果的当天下午就给孩子买了一大堆日常用品,到家后把家里的大事小情都安排妥帖。
此时的赛小美悲喜交加,这张亲子鉴定对她来说真是太重要了。当初不顾一切地想要把孩子生出来,就是要证明自己爱这个男人的决心。
看着赛小美一脸的真诚,大伟悔不当初。自己和小美的感情一直都很好,何必计较于过去的事情呢!他决定为了孩子,试着忘记妻子的过去,重新接纳小美。看到小夫妻俩重归于好,赵律师也由衷地替他们感到高兴。
(本故事所涉人物、情节均经过艺术加工,请勿对号入座。)
文/王芳 (全国律师协会民委婚姻法论坛副主任,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法律咨询热线:010-58137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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