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9时30分。
灌南法院第一法庭。经过法官的调解,被告人张伟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沈青,这两个曾经的“哥们”后来为了争一个老婆反目成仇大打出手的男人,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人张伟赔偿原告人沈青经济损失15000元;沈青谅解张伟的犯罪行为,并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判处。
灌南法院当庭宣布对张伟的判决。
随着主审法官宣读判决,一幕由两法盲“争妻”闹剧导致的惨剧重现在我们面前——
短暂的幸福
2002年中秋节的第二天,沈青与邻乡姑娘李娟,经亲友的撮合,按照当地的风俗举行了热闹的婚礼。虽然不是郎才女貌的经典组合,都出身农家的这对青年男女,倒也是情投意合。
在亲友们的祝福下,沈青与李娟小夫妻小日子过得倒也恩爱。第二年,小两口的爱情结晶出生了,日子真是越过越甜蜜了。
孩子大了,要上学了,为了能让家里经济宽裕点,沈青与妻子将孩子留在家里,一起到扬州打工。
然而沈青始料不及的是,这次打工居然成了他们短暂幸福的终点。
2006年3月份,沈青交友不慎,卷入了朋友的斗殴,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沈青的锒铛入狱,成为这个家庭命运的转折点。
畸形的恋情
沈青被捕后,李娟一下子觉得生活没有了依靠,都不知道该怎么继续生活了。
为了尽快摆脱这种低落的情绪,李娟决定给自己换一个生活环境,调整一下自己的状态。
李娟只身来到江阴市,并且找到一份工作。然后租了间屋开始了在这个陌生城市的生活。在租住的院子里,还住着另外一个单身青年、泗阳县的张伟。都是苏北人,他们可以称得上是老乡了。
在陌生的城市里,有个熟悉的人,互相也能有个照应,对于一个柔弱妇女来说,终归不是件坏事,李娟和张伟的交往逐渐多起来。李娟有什么不高兴的事情,就向张伟倾诉,张伟有什么针头线脑的活计,李娟也帮着解决了,随着两人交往的频繁,两人心灵的距离也一天天拉近。最后,失落的李娟也不管自己已经是有夫之妇,与张伟同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