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原告律师认为地铁司机作证存在利害关系,同时认为其所提出的站立说明显与常理不符。对此,地铁方面表示站台离轨道不过70厘米,认为正常人故意跨进轨道完全可以正常站立,据此坚称死亡是事主小陶“故意跳轨”造成,地铁公司没有义务承担责任。
同时,原告方律师表示,地铁公司提供的录像显示并不清楚,地铁公司单从事主坠落轨道的录像并不能当然得出“故意跳轨”的结论。随后,原告方认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地铁方面应对“故意跳轨”的结论提供证据进行证明。
3.乘客坠落是谁之过?
昨日庭上,地铁公司提出,地铁一号线自1998年运行,直到近两年开始安装屏蔽门,近10年没有屏蔽门的期间,从未发生坠轨事故,由此可见地铁安全管理相对到位。而事主小陶发生的该起事故,并非安装屏蔽门或地铁管理疏忽造成,而是事主本身故意或其他自身原因造成。对此,原告方也提出,事主小陶曾在法国留学5年,事发时才刚回国几个月,并不适应国内地铁的乘坐方式。在法国地铁的屏蔽门,都是能有效阻隔乘客进入轨道的,小陶之前乘坐的二号线、三号线屏蔽门早已安装完毕,此次乘坐一号线也给她带来屏蔽门安装完毕的错觉。
当事人说
“我的人生被彻底毁掉!”
刚从老家办完喜事回来,手中的利市还没派完,新郎遥远就要接受婚假、丧假同时休的惨剧。昨日,他坚决拒绝记者的一切采访,“我的人生已经彻底被毁掉了!”一脸悲苦的他希望能静静地处理完所有的一切,任何的关注对他来说都是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