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如果没有林雪梅(化名)的出现,我和她的婚姻也许会继续维持下去。但说实话我心里早就对她没有多少情分了,即使没有林雪梅,我对她也不会好到哪里。我和她的感情早就只剩个婚姻的躯壳了,林雪梅的出现只是让我产生了打破这个躯壳的决心。
在别人眼里她是个好老婆,朴素、顾家、孝顺老人等等,可她不是我想要的好老婆。我就那么愿意她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把钱都存起来,一直穿着几年不换的旧衣服?我就那么喜欢她抠唆每一分钱?我承认她把家整得井井有条的,回到家吃有现成饭,穿有洗干净的衣服,甚至还打好了洗脚的热水……可我并不觉得幸福。
林雪梅是我做生意时认识的,她甚至比王小枫还大两岁,但她心态比王小枫年轻得多。她洒脱温柔,善解人意,更重要的是她在事业上能给我有益的建议,和她在一起,我觉得活得轻松畅意。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这个权利不会因为有了婚姻就丧失了吧。
我提出离婚,王小枫不答应,她骂,她闹,她甚至找林雪梅对人家破口大骂,这更坚定了我离婚的决心。她看硬的不行,就又来软的,求我看在儿子的份儿上,求我看在夫妻多年的份儿上别离。说真的,看她那样子我心里也不好受,我家人都站在她一方,我的压力很大。可开弓没有回头箭,这个婚我离定了。
上周我们把手续办了,房子、儿子都留给了她,还有家里的所有存款。我只带着自己的几件换洗衣服出来了,我现在就住在店里,每月还要按时给儿子抚养费。我算对得起她了,虽然我负心,但我不认为自己负意。如果有一天她也来找你倾诉,你可别尽站在她的立场上说话。
唉!感情的事谁能说得清呢?我不能违心,但求无愧于心吧。
记者手记: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婚姻是个永远扯不清的糊涂账,也不知道究竟谁有理!对错由大家判断吧。公道自在人心。
但还有话说。爱情如嗜好,嗜好的好歹无法评说,无论贤愚,就好那一口谁也没办法说什么。但婚姻就不同了,婚姻是契约,它规范着感情,有责任和义务在。婚姻当事人有忠诚的义务,违反了这点,说破天你也没理。当然善后事宜做好了可以弥补些过失,但负心汉的罪名肯定是背定了,没得说。








